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一项协议,它主要规定了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债务承担等事项,而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则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即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任何一方被强制、威胁或诱导情况下达成的。因此,离婚协议中应有相关的自愿声明和签字确认。
其次,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所涉及的事项是在法律范围内的,例如在财产分配方面不能剥夺对方的财产权利,子女的抚养权利也需依据法律规定。
再次,离婚协议必须具有合同效力。离婚协议是一份合同,要与其他合同一样具有合同效力,即要有合法的缔约人、合法的缔约目的和内容、合法的形式等。同时,在签署离婚协议时需要由代理人或律师进行法律审核,并在严谨的书面合同上进行签字确认并经过公证认证,方可具有合同效力。实践中也不建议自己草率起草离婚协议,千万不要忽视任何小字条款,以避免出现矛盾和法律争议。
最后,离婚协议必须是公正和合理的。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各项内容的具体安排应合理,不能偏袒某一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底线,以避免对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不是在草率起草,而是在严谨的审核和公证中得到确认的。当然,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应该进行真诚交流和协商,通过妥善解决离婚后的事项,以达成对双方公平、合理和有效的离婚协议,减少双方伤害和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