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自愿达成协议并委托律师进行法律程序处理的一种方式。自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发生了实质变化:
一、取消协议离婚的"三年冷静期"。原来的规定要求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申请后需要等待三年,如果在这三年内双方未改变决定,才能正式离婚。取消这一规定后,协议离婚申请可以立即提出。
二、取消对"双方都没有子女或者共同生活的子女已成年或者对子女不履行抚养、教育、探视义务的"的限制。原来的规定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其他方式进行离婚。取消这一规定后,这类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进行处理。
三、取消离婚协议的制约条件。在原来规定中,离婚协议需要有一些制约条件,如要求夫妻配偶一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给另一方,并在规定时间内划清财产归属等。取消这些制约条件后,夫妻双方可以更容易地达成离婚协议。
以上是协议离婚在实质上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协议离婚更加便利和灵活,符合当代社会的特点和需求。同时,夫妻双方在离婚前需要全面考虑自身情况和后果,尽可能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