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地离婚的分配问题,首先要根据离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作出决定。
如果离婚的双方都是购买的房产,那么离婚时就需要将财产按比例划分。如果离婚的双方有房产和财产,那么应将房产拆分成两个部分,按照离婚协议进行分配。
如果离婚的一方在拆迁安置地已经拥有了一套住房,那么这个住房的归属就应该属于这个离婚方,而另一方则可以保留其他家庭财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如果离婚的一方在拆迁安置地还没有拥有住房,那么在离婚时应该将该住房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可以根据离婚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将拆迁安置地的住房、财产进行比例分配,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地离婚的分配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离婚双方的实际情况,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停当分配。同时,也需要让双方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在分配的过程中注重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