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补偿是指根据《宅基地条例》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对已经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农户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对于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其经济补偿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体补偿费用,一种是国家补助费用。集体补偿费用由宅基地所在村集体出资,每亩不少于100元;国家补助费用由国家财政进行资助,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据了解,目前不少地区国家补助费用为每亩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同时,政策有可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调整和改变。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补偿问题上,农村居民应做到了解、咨询和认真权衡再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