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取得法律效力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因此通常认为必须写协议才能办理离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各方在自由、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约定。它包括离婚原因、离婚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是离婚案件的核心文件。
然而,实际上并非所有离婚都必须要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签订离婚协议:
1. 一方重婚的,对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2. 一方有重婚、有假离婚、拐骗他人现成婚姻,对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关系。
3. 夫妻双方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经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离婚的。
4.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但婚姻关系已无法挽救的。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签订离婚协议依然可以办理离婚。但无论如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是最理想的离婚方式,因为这是双方最负责任、最能保护双方权益的方法。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后的事项作出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签订离婚协议和离婚仲裁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对于夫妻之间多数情况下仍然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以便更好地维护离婚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