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一般情况下,福州市政府将安置房产权划归给拆迁户,但是有些情况下,由于政策的变化和法律的漏洞,产权归属问题可能会产生争议。
根据《福建省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福州市政府必须向拆迁户提供等值或者高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安置房。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权归属问题一般都是明确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安置房的房产权,并且可以卖出或者改建安置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政策变化、评估标准不同以及房源紧张等原因,有些拆迁户可能无法获得等值或者高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安置房。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拆迁户可能会选择领取货币补偿,而且房源的减少可能会导致安置房成为紧俏的资源,这也可能会引发房产权归属的争议。
总的来说,福州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而且政策的变化和法律的漏洞也可能会给产权归属带来不确定性。拆迁户应该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