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杂费不交属于挪用公款的范畴,因为这些杂费事先并未被规定或明令规定,与行政部门进行的经济业务无关,并且缺乏任何法律根据。因此,任何人或组织收取这些费用,将其用于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将其用于相关部门或项目,都是违反法律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挪用公款被视为一种罪行。针对这种不法行为,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共服务单位应该公开收费标准,并且保证收取的每一分钱都合法,依法使用。
不仅如此,现代法治社会也规定了严格的惩罚机制,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将会面临很高的处罚。因此,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擅自占有公共资源,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共服务管理的规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保持高度的警惕,并制订正确的行事准则。如果发现有人在挪用公钱,应该及时举报,让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