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如果夫妻之一怀孕期间离婚,抚养权问题将会涉及到法律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双亲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两个父母在离婚后仍然需要共同承担抚养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抚养权的判定可能会受到怀孕期间离婚的影响。
首先,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儿童的抚养和监护权往往会归妇女方。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双方都应该考虑到未成年子女最为中心的原则,确保深受照顾和保护。
其次,在离婚案件审理的程序中,女方怀孕的情况还可能对财产分割、赡养费等方面产生影响。如果女方怀孕了,法院可能会给予她更多的财产或赡养费来保障孩子的生活需求。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将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判断。这里最佳的利益包括孩子的年龄、学业、身体状况、性格和家庭支持情况等综合考虑。因此,离婚的夫妻必须共同协商,以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抚养和监护。
总之,在怀孕期间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定仍然视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父母应该尽力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为重,并在离婚协议中尽可能细致地规定孩子的抚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