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定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涉及到领导干部的话还可能涉及职务犯罪。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小,且能够及时认错并缴回挪用的款项,可能可以在罚款的情况下免于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且没有及时主动认错和缴回款项,就很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挪用公款后没有主动缴回,而是继续使用或者隐藏起来,这就是“逃避追缴”的行为,也会被认为是故意犯罪,因此不报警只会让问题更严重。同时,隐瞒或者谎报公款的去向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妨碍公务罪”或者“隐瞒不报罪”。
在现代社会,行政机关和监察机构都有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会通过各种手段追踪公款的使用情况。因此,即便有人不报警,相关部门也可能会发现并介入调查,最终也会导致受到刑事处罚。换言之,不报警只会让自己的罪行更加糟糕,而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及时主动认错并缴回款项,否则可能会引起更加严重的后果。如果相关人员真心悔改并愿意承担责任,可以通过自首和主动退还款项的方式减轻处罚,但是逃避追究、藏匿挪用款项等行为都会让自己进一步堕落,不值得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