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与妻子王丽坤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合同。协议中规定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方面的具体细节,并在协议签署时双方在法律上具备完全的自主意识和能力,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首先,离婚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其效力受到法律保护。离婚协议的签署应在无强迫、欺骗等不正当影响的情况下,由双方自愿签署,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应在了解权利义务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并签署。
其次,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是事先达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在双方离婚后仍然需要遵守。一旦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就意味着该协议获得了法律效力,相应责任要求也将由此产生。
最后,离婚协议需要提前审核。离婚协议很大程度上是双方自愿遵守的一份合同,但其中的权利义务要求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合规,因此需要由专业律师进行审核,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之后再签署合约,以确保双方经历了合理检验并明确了权利义务。
总之,李敖与王丽坤的离婚协议,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签署协议时应自主意识、能力,且协议需要遵循法律框架下的规定。因此,离婚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