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解决离婚相关问题时达成的协议,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通常情况下,一旦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在签署后加盖了公证机构的印章,那么该协议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能作为起诉的依据。一旦离婚协议书中的任何一项内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效力也将会受到限制。比如说,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夫妻自愿放弃子女的抚养权,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
此外,有些离婚协议书可能存在欺诈、胁迫等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也不会被承认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一方离婚后对协议内容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对协议进行审查和裁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但前提是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有效,否则无法被承认并起诉。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前要求任何部分均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签署之前最好咨询律师以避免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