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为了城市建设或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强制手段对某些户籍人口居住地进行拆迁,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安置地点、资金或住房等保障措施。然而,拆迁安置不能继承。
一方面,拆迁安置属于政府提供的临时性福利,其目的在于为受影响居民提供暂时性的住房和生活保障,以维护居民的基本权益。安置房屋与房屋的权属是相对应的,而在法律上,权属不具有继承性,因此拆迁补偿也同样不具有继承性。这就意味着,即使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受益的家庭成员因为某种原因去世,他们并不能将安置资源留给自己的继承人。
另一方面,拆迁安置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益和个人基本权益的平衡,不是为了传承家族财富或权利。如果每个受益居民都可以将安置资源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就会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和浪费,打破了拆迁安置的初衷和原则,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都是不利的。
因此,拆迁安置是不能继承的,政府也没有义务为继承人提供相应的补偿和保障措施。对于受影响居民而言,最好的方式是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妥善安置好自己的家庭成员,为他们提供最好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机遇。而政府也需要积极推进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