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是遗产。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归属权是与使用权分离的。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只是一种使用权而已,并非房产产权,因此不具备遗产的特征。
其次,拆迁安置房虽然是政府为了补偿拆迁而提供的住房,但并不是由个人购买或建造而来。与遗产所涉及的家庭财产不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不属于私人财产范畴。
最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国家的公益性财产,是政府为了履行公共责任而提供的一种保障手段。因此,凡是符合拆迁安置政策规定的家庭都可以申请拆迁安置房,而不是由遗嘱或继承产生的。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不是遗产,其归属权与私人财产的继承不同,应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分发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