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是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应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如果一方父母没有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或者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另一方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单独行使抚养、教育权”。那么在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在孩子年龄适宜时,尽可能听取孩子意见,如果孩子表明希望和某一方父母生活,要尽量考虑孩子的意向。
其次,应该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和生活需求。比如,哪一方父母有更好的学区房,更好的医疗资源,更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等等。这些因素都应该考虑在内。
此外,还要考虑父母之间的关系和能力。如果有一方父母虐待、遗弃孩子,就应该剥夺他的抚养权。如果两个父母都有能力养育孩子,就应该协商达成共识。
最后,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律师进行调解,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
总之,在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合理平衡父母的权益,争取达成协议或者合理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