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和好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解决离婚所涉及的居住、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减少争议,保持理性,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和解协议。
在起草离婚调解和好协议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标题:协议书须在顶部中央写明“离婚调解和好协议书”。
2. 当事人信息:在协议书中写明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
3. 协议内容:仔细列明离婚的具体事项,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宜。
4. 审批:协议书上方需写明双方签字日期,并在协议的结尾处留有空白,由调解员或律师审批,并在上面签字盖章。
5. 生效条件:协议书需注明在何种情况下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并到达了指定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6. 法律效力:协议书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作为证据用于以后的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草协议书时,应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协议书必须具有明确性、确定性、严格性和完整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调解和好协议书是为了减少争议,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和解协议。只要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不断,相信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必将有助于双方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