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向后,一般需要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由于某些原因不能领取离婚证,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民法规定婚姻关系可以采用书面离婚方式解除,离婚协议是一种书面离婚方式,只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就能达成离婚协议并获得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与离婚证相同,并且需要详细记录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分割、抚养孩子等方面的协议内容,以确保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签订离婚协议并不能代替领取离婚证,离婚证是法律规定的有效证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离婚证,那么可能会在日后的证明中出现不方便的情况。
总之,虽然夫妻双方并不一定需要领取离婚证,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仍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不便之处,所以建议夫妻双方还是尽可能地领取离婚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