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尔兰,离婚是在1995年成为合法的事情,但在此之前是严格禁止的。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福音主义群体组织反对离婚,西班牙天主教会也是极力反对离婚的。
1986年,爱尔兰宣布举行一次“离婚协议”公投。协议是要求爱尔兰公民同意修改宪法,以允许在某些情况下结束婚姻。协议要求至少60%的选民支持才能通过,然而,只有9%的选民通过它。
反对离婚的强大力量组成了一个团体,成立了“保护儿童联盟”。他们认为,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应该受到保护。此外,他们还强调,离婚和单身母亲模式可能会导致儿童的不健康成长。
在另一方面,支持离婚的人也组织了起来。他们认为,离婚应该是成年人的选择,而不是国家或教会通过禁令强加的。他们也经常引用欧洲其他国家的离婚法律作为参考,并表示,爱尔兰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经过数次投票后,2015年5月的公投上爱尔兰人民以约两到一的票数支持了同性婚姻,这一结果代表爱尔兰人对传统价值观更加开放。同时,这也被视为为离婚立法做出推动。
2018年5月25日,爱尔兰政府再次投票,公民们以72.1%的票数赞成废除宪法第八条,宣布妇女有权选择堕胎。此次公投的胜利者表示,这一决定也催生出对离婚的关注。
最终,在2019年的公投中,爱尔兰人民再次以约两到一的投票赞成废除禁止离婚的宪法条款。根据新立法,夫妻需在分居四年后才可以申请离婚。此举被认为是现代爱尔兰的一个重大转变,也显示了这个国家人民的成熟和开放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