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是常见的情况。通常来说,夫妻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这样能够更好地对孩子进行照顾和监护。但是,当夫妻分手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出现争夺抚养权的情况。
在法律上,抚养权是指孩子的监护、照顾和教育等一切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双方在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共同承担,但如果两个父母分居或离异,抚养权该由哪一方拥有会出现争议。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抚养权:
1.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明智性,有自己的意见,那么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作为判断的因素之一。
2. 父母的意愿。父母对孩子的照顾意愿和能力也会被纳入考虑的因素之一。比方说,如果母亲从事长期的工作导致对孩子照顾不力,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可能会被判给父亲。
3. 父母的经济状况。如果有一个父亲或父母有更好的财务能力,比如拥有更高的收入或有更好的财产,那么孩子的抚养权更可能被判给他们。
4. 父母的行为。如果孩子的某个父母有不良行为,如荒唐行为,虐待儿童等,则法院会更倾向于判给其他一方。
总而言之,在争夺抚养权的案件中,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来决定孩子该如何分配抚养权。因此,如果有双方在此方面存在争议,可向专门律师进行咨询,以免因自己的知识不足而受到不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