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在拆迁安置问题上与其他被拆迁居民一样,都能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首先,在拆迁安置方面,国家对于城镇拆迁安置的红线标准是不断提高的。2010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中,便明确要求对于“因城镇化建设立征、拆迁的职工、农民工、离退休干部等人员应当给予特殊补偿”,这也包括了退休教师。
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退休教师在拆迁安置中的待遇可能也存在一些差异性。例如一些地区可能会照顾到退休教师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关注和保障。但无论如何,退休教师都享有与其他被拆迁居民一样的基本权利。
总之,在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上,退休教师作为普通居民的一员,不会因为退休身份而丧失相应的权益。同时,退休教师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也应该积极主动地了解政策规定,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