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城市,出现了拆迁安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政府会将拆迁的居民迁移到新的住房,同时提供一定的安置费用。对于租房子的拆迁居民来说,他们也有权获得这个安置费用,但是谁出这个费用就是一个问题了。
对于租房子的拆迁居民,他们的房子并不是自己的产权,所以他们不会获得任何的补偿金。虽然这样看起来很不公平,但是实际上他们仍然有权获得安置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如果一个房屋被拆迁,那么所有的居民都应该获得相应的安置费用。这个费用的金额应该由拆迁责任单位来承担,也就是政府。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地方,安置费用的金额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这个费用应该包括住房的购房费及装修费、搬迁费、过渡性租房费等。在一些地区,政府还会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来帮助居民过渡。如果拆迁居民认为政府提供的安置费用过低、不合理,他们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诉。
总之,对于租房子的拆迁居民来说,他们也应该获得拆迁安置费用。这个费用应该由政府来承担,作为对于居民的一种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态度和行动非常重要,需要保证安置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确保拆迁居民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