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们(夫妻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因故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现在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房产:我们共同拥有一套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房产所有权分割为对等份。其中一份归(妻/夫)自行处理,另一份归(夫/妻)自行处理。
2. 存款:我们共同拥有一定数额的存款,根据财产清单,存款分割为对等份。其中一份归(妻/夫)自行处理,另一份归(夫/妻)自行处理。
3. 车辆:我们共同拥有一辆车,车辆所有权分割为对等份。其中一份归(妻/夫)自行处理,另一份归(夫/妻)自行处理。
二、子女抚养
1. 子女抚养:我们共同育有(子女姓名,出生日期及性别),子女抚养权由(妻/夫)行使,并支付每月(子女抚养费用数额)元的抚养费用给对方。
2. 子女探视:非行使子女抚养权一方应有不低于每周一次不少于(时间)小时的探视权,具体时间协商一致。
三、离婚手续及承诺
1. 发生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自行办理离婚手续。
2. 双方再次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双方均无隐瞒,也未要求另一方放弃合法权利。双方均认真咨询过律师,自愿在平等协商下签订本协议,不存在任何强迫、欺诈情况。
3.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将在协议生效后履行,如有任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为离婚协议签署人签名)
(签名处) (签名处)
(签名处) (签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