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其中详细描述离婚原因,通常分为“有过错方”和“无过错方”两种情况。
如果是“有过错方”的离婚,需要列出“有过错方”对婚姻的违约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婚姻关系造成的影响。比如,如果是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可以写明出轨方的时间、地点、对象等详细情况,并具体说明其对婚姻造成的损害,如感情受伤、信任破裂等。
如果是“无过错方”的离婚,写明离婚原因则需要采取更加客观、理性的方式,列出不能解决的婚姻矛盾和分歧。比如,夫妻感情疏远、性格不合、沟通不畅等都可能是导致离婚的原因,需要在协议书中详细表述。
无论是哪种情况,离婚协议书中应该尽可能实事求是地记录离婚原因,做到客观准确,使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更为有力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出现争议。同时,为了尊重双方的隐私,应该避免公开过多细节,不当的言辞或攻击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