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离婚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被认为是无效的。离婚需要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经过司法程序最后才能被判决生效。所以,假离婚的情况下,签订的赠与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如果离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且赠与协议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内容条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则其是有效的。在签订赠与协议时,双方必须主动行为,自由意志并要注重公正原则,相互尊重合法权利,就可以保证其有效性。
如果双方同时签订赠与协议,而其中一个方当事人在协议生效之后想要撤回协议,根据中国民法通则,该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即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如果赠与协议有过错,例如其中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得到了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这样的协议是非法无效的。
总的来说,离婚之前签订赠与协议是有效的前提,离婚须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只有在离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赠与协议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且符合公正原则及受让人不是被迫接受才能保证其有效性。如果存在任何瑕疵,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