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成立前,一方作为婚前财产向另一方进行的财产赠与。这种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不被视为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双方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希望进行婚前赠与的补充协议。那么,离婚婚前赠与能不能补协议呢?
首先,婚前赠与的法律意义是非常明确的,即使双方在婚前签署了一份协议,规定了婚前赠与的转让、继承、赠与等问题,但是受赠方所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他/她个人的财产。因此,双方离婚时,赠与方不能请求受赠方返还这部分财产。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离婚夫妻为了更好地处理离婚财产问题,可能会在离婚时重新对婚前赠与进行协商和变更。这种情况下,离婚婚前赠与就能够补协议。具体的补协议内容主要包括重新确定婚前赠与的性质以及双方对于赠与财产的处理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协议时,双方应当切记不要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法律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在协议达成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条款行事,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
总之,在婚前赠与和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上,协议的制定和变更对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因此,离婚婚前赠与也能够补协议,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应当慎重,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