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被强制拆迁的居民,由政府安排住房的一种补偿方式。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产权过户是必要的一环,但有些居民可能会遇到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进行房产过户的情况,那么这些人能不能要拆迁安置房呢?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转让是在区房管局和居委会的参与下完成的,如果不能过户,就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产权就不能变更到新居住者的名下。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目的是给被拆迁居民提供一定的补偿,同时也是用于解决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如果不能进行产权过户,那么政府部门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也将受到影响。
对于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情况,政府会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例如,可以提供租赁的方式解决,政府部门可以在拆迁房屋旁边新建一栋住宅楼,专门租赁给这些居民居住,同时也保留了这些拆迁安置房屋的公共用途。
总之,如果不能进行房产过户,是无法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的。对于这类情况,政府会通过其他方式来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同时,政府建筑也有其社会公益的功能,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支持政府部门对城市规划的改善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