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教育费用是指子女的教育经费。离婚协议一般会明确约定离婚后的教育费用的承担方和标准。
首先,承担方。离婚协议中一般规定由离婚后监护人或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具体约定,则依据相关法规,应由监护人或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标准。离婚协议中的教育费用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交通费等等,如果子女需要参加培训班或者私人辅导,也应该考虑到这一部分费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离婚协议中的教育费用标准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考虑:
1. 子女的年龄、性别和教育阶段。
2. 子女的学习成绩和学校经费的标准。
3. 监护人或者父母的经济状况。
4. 其他相关因素,如子女的身体状况等等。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中教育费的具体标准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子女的实际需求,切实保障子女的教育权益。如果双方在协商教育费用的标准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