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有着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法定年龄(男55岁,女50岁)且无住房的农村居民家庭;
2.无任何土地,或土地少于规定的宅基地面积且无法通过调整划拨予以解决的农村居民家庭;
3.已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家庭因故需扩大宅基地面积的;
4.符合其他规定,可以获得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审批流程:
1.填报《农村宅基地申请表》,提交各项申请材料;
2.县、乡、村(居委会)审查和公示,如无异议,及时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明;
3.县、乡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核;
5.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部门做出审批决定;
6.经批准,申请人按照政府规定办理相应的地籍调查、测绘、登记等手续,并取得土地证书;
7.在取得土地证书后,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建设并居住。
总之,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县、乡、村(居委会)审查和公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核,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部门做出审批决定,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调查、测绘、登记等手续,并取得土地证书。建设完成后才能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