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侵吞、盗用或者占用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职务违法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
首先,挪用公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 盗用公款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盗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擅自处分或者挪用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5万元以上。
2. 挪用公款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 贪污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经济往来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其次,挪用公款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按照《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挪用、侵占、私分、乱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公款使用也有明确规定,挪用公款也违反了这些法规。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不仅行为本身是违法的,而且严重破坏了财经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