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儿女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原则来决定的。这意味着在考虑抚养权的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两个父母的情况以及儿童的需要和利益。
在实践中,对于儿女抚养权,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 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收入
2. 父母的居住环境
3. 父母对儿童的照顾和教育能力
4. 父母对儿童的感情关系
5. 儿童个人意愿
在通常情况下,未满6岁的儿童,尤其是婴儿和幼儿,由女方抚养的比较多,并且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女性更具有照顾婴幼儿的能力和经验。所以,在儿童未满6岁时,当父母之间发生争议时,女方往往会更加容易获得儿童的抚养权。
但是,对于儿童在其他岁数的情况,抚养权的决定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无论是哪一方想要获得儿童的抚养权,都需要努力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具体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更能够为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好的抚养条件。
总之,获得儿女抚养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而最重要的因素则是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必须确保决定对儿童最有利,能够让他们获得最好的抚养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