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当地政府对存在拆迁计划房屋的居民提供的一种替代性住房安置方式,这种房屋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在合法土地上兴建,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被拆迁居民居住。由于该类房屋的产权属于政府或开发商,因此,它的买卖行为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并不属于商品房,其产权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因此其出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就会涉嫌非法买卖。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 《土地管理法》规定,拆迁安置房用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居住用地,不得转让、交换、出租、抵押。
2. 《拆迁补偿与安置条例》规定,拆迁安置房产权归政府或开发商所有,居民只能获得永久产权人身使用权,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应当与土地使用权登记一致,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必须与土地使用权登记一致,即产权应当归属于政府或开发商所有。
因此,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当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购房行为合法,并且遵守出售限制,不得私下交易,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财产损失。
如果买卖双方确实存在合法协议,但后期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例如起诉追究责任。同时也应当建立规范的买卖合同,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和义务得到合法保障。
总之,拆迁安置房买卖存在严格的限制和规定,购买前需要仔细了解法律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购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且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