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财产公证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法院认定协议的必要条件之一。以下是离婚协议书财产公证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首先,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清楚地说明财产的性质、数量、来源和分割方案等内容,以便公证员做出准确的认定。在签署协议前,离婚双方应当确认协议的各项条款无争议。
其次,选择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公证应选择有资质的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应是经过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可以上网查询公证机构的资质及口碑,选择信誉良好的机构进行公证。
再次,公证员应当在公证书上出具详细的认定意见。公证员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上应当记录该协议的起止时间、签约双方的身份证明、协议的内容、双方当场的签字或印章等细节。公证书上还应记录公证员的认定意见,包括双方协议是否合法、合规、自愿等内容。公证员会根据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进行认定,如果协议书有争议,公证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以便做出更准确的认定。
最后,离婚协议书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首先,公证机构应当在业务范围内对协议书进行公证,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避免成为商家的推销套路。其次,工本费不得过高。虽然公证费用会有所变动,但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注意控制费用。此外,公证意见书应当具有合法性、明确性和客观性,符合公证制度的要求。
总之,离婚协议书财产公证为离婚双方提供了保障,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书财产公证是重要的法律手段,双方应当认真对待,避免因失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