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和恨并不是离婚协议的决定因素。离婚协议是离婚前需要商定的法律文件,包括财产分配、监护权、探望权等各种具体事项。这是双方必须要达成一致的协议,以保证离婚后生活的顺利和公正。
离婚是一种非常痛苦的决定。在做出决定之前,双方都应该好好考虑,看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都能够摆脱负面情绪,以平和的态度解决问题,离婚协议就可以更顺利地达成。
如果双方因为伤心和恨而不能达成协议,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法院将需要介入并做出判决,这将导致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而且,如果一方或双方拒绝合作,协议就不可能达成。如果没有协议,任何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都将由法院处理。
因此,建议双方不要让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决定,试着以平和和理性的方式达成离婚协议。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式,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时间成本,也可以保证两个人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