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财物挪用或者侵吞用于本单位之外的用途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或者私分、私借、挪为他用的行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
那么,2万元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况。因此,2万元应该不属于数额较大。
但是,仍然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即便只有2万元,工作人员也没有权利将公款挪作他用,这是违法的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也涉及到职业道德和道德风险的问题。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即使涉及金额较小,也不能掩盖挪用公款的违法性。我们应该进一步强化对公款的监管力度,对于挪用公款罪要严格惩罚,既为了制止类似行为的发生,也为了维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