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协议中包含了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和财务等方面的协商、协议。离婚协议签字后,其有效性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离婚协议需要经法庭审查确认。法院对离婚协议的肯定,是离婚协议生效的保障。在审查离婚协议时,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违反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等。只有通过法院审查,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签字是必须自愿的。受到婚姻家庭法保护,在离婚协议签字前,一方人不能迫使另外一方签署协议。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例如某个方面加入了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下此离婚协议违法,是不能被认同的。
最后,离婚协议签字后仍有撤销权。如果在签字后某一方发现离婚协议的约定存在错误、不合理或不满足双方实际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重新制定离婚协议。
因此,离婚协议签字不等于生效。离婚协议只有经过法院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后才生效,签署离婚协议时需要自愿并且离婚协议签字后仍有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