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协议离婚中,放弃抚养权是不被鼓励的,更不应该成为常态。因为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指引和陪伴,而且父母在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支持也是孩子成长所必需的。如今,随着经济状况和人们的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必须要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因此,如果一方放弃了抚养权的话,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和考虑到孩子的利益。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放弃抚养权呢?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对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精神体力来承担抚养义务,而自己精力不足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可以通过协议来放弃抚养权。其次,如果父母一方有被宣判了严重的刑事罪行或者大面积的虐待行为等证据,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放弃抚养权的要求。但是,在这些情况下,家庭法庭一般会安排子女的监护人(通常是长辈或社会福利机构)来帮助照顾孩子。
最后,重申一下,放弃抚养权是不被鼓励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并且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否则不应该成为常态。因此,对于离婚双方,应该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尽量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若有疑虑,请咨询家庭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