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得过肺结核的人,尤其是在发病过程中没有得到足够有效的治疗,可能会对病情的反复和传染性的存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得过肺结核是否会影响到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得过肺结核并不代表一个人就无法拥有或者被剥夺抚养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权。如果一个人能够承担这些责任,并能够为孩子提供充分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他或她就有资格拥有抚养权。
然而,如果得过肺结核的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或者病情反复,甚至有较高的传染性,那么他或她可能会被视为身体不适合抚养孩子,从而影响到抚养权。这主要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病情是否稳定、病人是否遵循医生的治疗计划以及是否能够避免对他人的传染等因素。
同时,在处理得过肺结核的人的抚养权问题时,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健康及安全等因素。如果孩子的健康受到威胁,或者存在被传染的风险,那么可能需要采取措施来保障孩子的安全。这些措施可能包括暂时剥夺得过肺结核的人的抚养权,寻找其他合适的监护人,直到病情稳定、得到充分治疗并且被医生确认不再具有传染性。
综上所述,得过肺结核不一定会影响抚养权,但具体情况需要视病情的严重程度、传染性以及孩子的利益、健康和安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治疗和预防肺结核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让身体不必担心这方面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