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时达成一致的协议,除了规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之外,有时候还会涉及到赠予的事项。赠予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向对方赠送了财物,若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赠予,那么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可以进行撤销。
一般情况下,撤销赠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1.双方协商:离婚协议中的赠予通常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得出的,因此,双方可以再次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赠予的撤销。
2.书面撤销:赠予方可以书面通知受赠方,表明声明撤销赠予,必须明确表示赠予的物品,以及撤销的原因等。
3.赠予法律诉讼: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因此,赠予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或者侵权等法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作出裁决,撤销原来的赠予。
需要注意的是,赠予的撤销必须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进行,一旦离婚协议生效,赠予的约定就不再具有撤销的效力。在撤销赠予时,双方需要考虑好所涉及的财产,以及该撤销是否会影响到子女的利益等方面。因此,赠予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一定要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