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双方当事人A(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B(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经过友好协商,就婚姻关系的处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自愿离婚
1、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彼此认可对方离婚的意愿,决定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2、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对此不再有任何争议。
第二条 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及财产债务
1、离婚前共同获得的财产,由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各自的财产状况予以分割,具体分配如下:
(1)A婚前产业(房产,车辆等)归A所有,B不再享有任何权益。
(2)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按照双方财产状况进行分配,具体为:
①B购房款项及个人贷款部分归B所有,A不再享有任何权益;
②房产增值部分及夫妻共同借款部分由B独自承担,A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3)夫妻共同购买的车辆及家具按照双方财产状况进行分配,具体为:
①车辆归B所有;
②家具由B赔付购置价值一半的金额给A。
2、离婚双方的银行卡、信用卡、储蓄等各类账户,各自保留原账户所有权,不互相干涉。
第三条 子女抚养及教育问题
1、离婚双方共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该子女抚养权由A享有,B在平等原则下享有探视权。
2、B同意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A支付子女抚养费,支付期限为子女成年。
3、离婚后,子女的教育费用由A承担。
第四条 离婚协议的履行
离婚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都有清楚的了解和认可,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离婚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离婚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效力范围内的任何争议,由离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女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男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