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宅基地的权益。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在的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和生活服务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的用地,生活服务用地是指用于农村居民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
农村居民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具体来说,农村居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并使用宅基地上的自然资源;将宅基地出租、出借、抵押等方式取得收益;并且还有权享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权和继承权。
与此同时,农村居民在享受宅基地权益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他们需要保护并合理利用宅基地,不得毁损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转让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如果需要终止宅基地使用,则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
总之,农村居民是可以享受宅基地权益的。但是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通过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