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宅基地法规,非农户籍的人员无法享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按照法规分为三类:家庭宅基地、集体宅基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家庭宅基地是指农户在自己家庭住房周围的土地上取得的建设用地;集体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分配给农民个人家庭建房的用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集体所有、为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幼儿园、学校等)使用的土地。这些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农村集体所有,只针对农户及其家庭成员使用。
因此,非农户籍人员没有资格享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相关法规,如果非农户籍人员经过相关审批程序,购买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相应条件下兴建房屋,并申请居住证。但这种情况实属例外,不能作为普遍性依据。
总之,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具备享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需要遵守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