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个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父母亲共同承担。但如果夫妻离婚,抚养权会成为一项争议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判决。因此,离婚4年后想要追回抚养权是存在一定的可能性的。
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追回抚养权的必要性。如果未成年子女在过去的4年中一直生活在母亲的监护下,并且没有出现重大问题,那么追回抚养权可能并不是必要的。
其次,要了解当初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中对于抚养权的约定。如果当初的协议书或判决书没有涉及抚养权问题,或者约定中没有详细规定具体的抚养方式和时间分配,那么可以考虑向法院提交抚养权变更申请。但是,如果协议书或判决书中明确规定了抚养权归属,且双方都已经执行一段时间,则追回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存在不良行为,如虐待、忽视、无法独立生活等,法院也会考虑追回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法院判决时,会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最高原则,而非任何一方的情感需要和个人愿望。
最后,无论是否能够追回抚养权,作为父母应该始终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并通过沟通和妥协方式解决争端,以便为孩子提供稳定和平静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