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合法拥有拆迁房屋权益(以下简称“拥有方”)的一方和实施拆迁并支付相关拆迁款的一方(以下简称“支付方”)共同制定和签署,双方均认真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
二、拆迁款的确认
1、支付方确认拥有方的拆迁房屋为合法征收范围内的,确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要求向拥有方支付相应的拆迁款项。
2、拥有方确认已收到支付方支付的拆迁款,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三、拆迁款的支付
1、支付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拆迁款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拥有方。
2、支付方承诺所支付的拆迁款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资料或隐瞒信息。
3、拥有方收到拆迁款后,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签字确认,视为拥有方已同意本协议所有内容。
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五、纠纷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协议,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3、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自协议终止之日起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支付方和拥有方各持一份有效。
以上是一个拆迁款签字协议的规范写作格式,以保证其合法有效性。在具体实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