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口头协议指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通过口头沟通达成一致,约定离婚后的财产、抚养子女、探望权等问题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采取法定程序,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或者达成离婚协议书等方式生效。因此,单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如果仅仅是双方口头达成一致,而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口头协议的约定,对方索赔的时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二、证据效力。当离婚双方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而达成口头协议后,如果其中一方违反约定,对方需要举证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具体内容。这对于对方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因为如果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此时口头协议就失其证明效力。
第三、诚信问题。离婚是一项非常复杂和敏感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双方的情感、财产以及抚养子女等多个方面。如果双方口头达成协议后,有一方放弃应履行的义务,这不仅违反了法律,同时也违背了诚信原则,进一步加剧了离婚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争执。
因此,离婚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生效。另外,达成离婚口头协议后,离婚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不要违反诚信原则。如果有必要,双方还应该将协议书面化,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