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大产权房,是指在城市拆迁翻新中,原来的居民房屋被拆除后,所建造的新房产权完全归居民所有的一种安置方式。
此类房屋多见于中国大城市中,如北京、上海、广州等等,用于安置那些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被迫搬迁的居民。其产权完全属于个人,可以自己住、自己卖、自己出租,可以说是一种公平合理的安置方式。
不过,拆迁安置大产权房有其局限性。首先,无论是房屋的面积还是所处地点,都是由政府来安排的。其次,房产的价值往往较为昂贵,因此,更多地成为了政府控制社会资本流动的一种手段。
此外,拆迁安置大产权房的规模、质量、安置情况等方面也广受争议。一些人认为政府应该给予居民更多的选择权,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强制性地给予一种安置方案。同时,也有人认为政府在房产的安置上存在着腐败等问题。
总之,拆迁安置大产权房是一种常见的城市拆迁安置模式,具有一定优点和局限性,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探讨,找到更加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