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法院:
我是甲方,我的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我与已经怀孕的乙方为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具体如下:
一、离婚的原因:我们夫妻感情不和,经协商决定离婚,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生效。
二、联合财产的处理:我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如下:(具体写明财产,如房屋、车辆、存款等)。我们决定将以上财产进行公正的分配和处理,以及维护我和乙方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子女抚养问题:我们有一名未出生的孩子,我们决定由乙方抚养,同时甲方必须支付孩子的赡养费,赡养费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四、探视权:甲方对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非常重视,决定在合适的时间前往探视乙方抚养的孩子,同时不干扰孩子的正常生活。
五、协议的后续执行:本协议书的效力及执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民法、儿童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声明!
甲 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