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离婚双方和孩子的生活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如果离婚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抚养权问题。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双方父母共同行使,并且应该以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利益为前提。
由于离婚双方均有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关爱和负责的责任,因此在法律规定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判给双方父母,由双方共同承担子女养育费用及繁育和教育责任。而对于具体的时间、费用和日常照顾等问题,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达成协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双方往往会产生争议,例如,如果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时间和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或是有一方父母不适合承担抚养责任,就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
对于3岁的孩子,通常由于年龄较小,需要父母更多的照顾和关爱,因此通常不会出现彻底脱离其中的情况。即便一个时期由父母抚养,另一方仍然可以随时看望孩子,并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继续参与孩子的照顾和关爱。
总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应该以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利益为目的,离婚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担照顾和教育责任,并且共同保障孩子的健康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