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解决各种问题的书面协议。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有些内容需要手写,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协议书的起始处手写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表明离婚协议书是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
其次,协议书的具体内容需要手写,例如离婚的具体时间、离婚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问题、赡养老人等。这些内容的手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离婚协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避免出现无意义、虚假的情况。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的结尾处签名并手写同意离婚的日期,以确认协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手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无错漏、无涂改,否则会影响协议的效力和证据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证明,手写的内容是离婚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特别注意手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