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X,我于2018年和被告Y结婚。但是,不久之后我就经历了被被告亲自或通过家庭成员的言语、行动对我进行暴力,恐吓、控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强迫性行为等行为的折磨。尽管我曾与被告进行交涉,但是这种行为依然没有停止。我无法忍受这种家暴,于是决定提出离婚。
鉴于我们的房屋、财产、抚养子女等事宜需要达成一致的各项协议,下面我将具体说明相关内容:
1. 房屋:我们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根据协议,我将保留这套房子并全权负责相关的税费和管理费用。
2. 财产:我们有共同的财产,包括车辆、股票和银行存款等。根据协议,我们将平等分割这些财产。
3. 子女抚养:我们有一名孩子,请注意我们应该分别对他进行抚养费的支付。根据协议,我们不会干预对方的抚养权。我将支付每月500元的抚养费。
4. 不披露信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我们的协议。
以上是我和被告之间的协议。现在,我想向法庭申请解除我们已故的婚姻关系,我要求法庭批准我们的离婚协议并支持我们的要求。
谢谢您的耐心阅读,期待您的进一步处理。
原告X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