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更新改造和其他项目需要,向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形式。离婚后,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么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也需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购置的,那么双方都享有相应的产权,即使离婚后仍然存在。双方离婚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司法程序,将产权进行划分或转移。如果一方拥有房屋的主导权,另一方可以选择放弃或者要求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向一方提供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归这个人所有,即使离婚后也不会发生变化。但是,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分配拆迁安置房或者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最后,离婚后双方如何分割财产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建议双方在离婚前就尽量协商好拆迁安置房的权益归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