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关于本人与(姓名)残疾人的离婚事宜,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原因
双方经过多次沟通,考虑到彼此生活习惯及工作差异,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经过法院审判,达成了离婚协议。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没有共同的房产、车辆及重要财产,故无需进行财产分割。
2. 双方的个人财产、存款等须自行处理,不得有任何纠纷。
三、子女抚养
双方没有子女,故无需进行子女抚养的协调。
四、离婚赡养费
因(姓名)残疾,无法独立生活和工作,本人会在经济能力范围内按月支付赡养费,料理其生活起居,直至她能够独立自理为止。
五、离婚手续和费用
1. 双方应共同承担离婚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
2. 双方应尽快完成离婚手续,达成民事协议书,便于日后无纠纷发生。
六、协议的效力
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
2. 本协议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协议。
七、协议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1. 本协议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现实问题,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八、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